1、負責主持保衛科全面日常工作。
2、負責組織夜間巡視,對重點部位、要害部位,在搞好“人防、技防、物防”的同時,實行治安聯防,群防群治,劃分治安防范責任區,責任到人,落實到位,避免一般性盜竊案件,杜絕重大盜竊案件的發生。
3、負責監管礦內物資出入,嚴格按照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必要詢問檢查,查驗手續、數量、規格等相符后方可放行。
4、負責管理治安隊的工作,加強訓練,聽從指揮。
5、負責審批礦用炸藥、雷管,配合有關部門,對炸藥、雷管、庫存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6、組織保衛科參加礦內組織的一切其它活動。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