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礦每天必須由“五職”礦長中的一員參與全礦的值班,值班地點在礦長值班室及礦調度室。
2.值班礦長的職責是處理礦當班中上下安全生產的一切事務。
3.值班礦長遇到問題要與調度室主任及其它礦領導進行協商處理,并做好記錄。
4.及時處理上級有關監督管理部門有關指示、指令、精神,做到令行禁止,上情下達。
5及時了解井下安全生產動態情況,以便礦安全辦公會決策井下安全生產工作。
6.值班礦長在值班期間不得私自外出、脫崗。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