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科堅持24小時值班制,做好各項記錄。
2、完成礦長下達的各項緊急性、臨時性任務。
3、遇到有危及安全生產的隱患時,責令險區人員停止一切作業,撤離現場,并組織現場人員進行處理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杜絕事故的發生。
4、負責新職工入井前的安全知識培訓,時間不少于七十二學時,考試不合格不辦理入井證。
5、參加礦每月二次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并匯總整改措施定期監督落實。
6、按照《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所規定的職責,當發生事故時,要親臨現場參加指揮搶險,并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7、監督檢查各工作面探放水的詳細情況,對鉆探深度、數量、方位達不到規定要求的要查明原因,補孔重新再探。
8、及時掌握各放炮工作面的炸藥、雷管使用情況和領退制度執行情況。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