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建立以礦長為組長的防治水領導小組,完善水害隱患排查制度。
2、做好水害分析預報,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則。
3、嚴格執行“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綜合防治水措施。
4、編制礦井水文地質報告及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完善《礦井水害應急預案》。
5、煤礦配備一名防治水專業人員,建立不少于6人的探放水隊伍,并經探放水專業培訓。
6、煤礦配備齊全的探放水設備和設施。
7、井下每個采掘工作面必須編制專項防治水措施和探水作業規程等安全措施。
8、煤礦職工必須掌握突水預兆;監測水情,如果發現情況危急,應撤出井下受水威脅人員。
9、認真落實礦井水害防治責任制。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