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第1條 在辦公室主任的領導下積極開展工作,直接對車輛和駕駛員管理負責,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公司、礦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2條 落實每天的出車計劃。
第3條 切實安排好救護車的正常運行和值班駕駛員。
第4條 建立完善合理的駕駛員值班制度,并嚴格執行,不得空崗,值班期間嚴禁飲酒。
第1條 按照駕駛員崗位工作標準考核駕駛員的工作情況和勞動紀律。
第6條 制定車輛維修和保養計劃,做好定期和不定期的車輛維修和保養工作。
第7條 督促維修工和駕駛員保證車輛的正常安全運行。
第8條 定期組織駕駛員開展政治及業務學習,掌握交通法律法規和車輛基礎知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第9條 每周一上班后召開一次安全會議強調車輛安全行駛,教育駕駛員愛護保養好車輛,總結上周的工作,布置本周的工作安排。
第10條 及時發現車輛安全隱患,確保車況良好。
第11條 負責車輛大小事故的分析、處理工作。
第12條 負責車輛年檢、投保工作,辦理車輛的審驗手續。做好車輛的檔案管理。
第13條 督促檢查駕駛員保持車輛干凈整潔,搞好值班室及宿舍的集體和個人衛生。
二、責任追究
第14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追究其相關責任:
1、在工作中,不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公司、礦的各項規章制度,根據相關規定處罰;
2、不能落實每天的出車計劃,未安排好救護車的正常運行和值班駕駛員,視情節輕重給予200---1000元處罰;
3、合理安排駕駛員值班,如出現空崗、駕駛員值班期間飲酒罰款200元;
4、按時對車輛進行維修和保養工作,車輛出現隱患,罰款100?00元;
5、未能按時對車輛進行年檢、投保及審驗,出現一次罰款100---300元;
6、做好車輛的檔案管理,組織駕駛員定期學習,督促保持車輛干凈整潔,搞好值班室及宿舍的集體和個人衛生,否則罰款100---200元。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