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隊人員管理
1、加強用工管理,對于使用外委施工隊的單位,每月應及時向安全環保部報告人員變動情況,報送人員變化表。
2、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與錄用工人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并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3、按工程需要配備電工、鉗工、電氣焊工、管道工、木工等技術工種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所有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4、為加強現場管理,并保證施工隊長現場跟班作業,配備施工隊長的人數不得低于全部人員的3%,總人數不到100人時,配備的施工隊長不得少于3人。每位施工隊長必須通過公司嚴格的考核,合格后領取上崗證。施工隊長持證后,標志著對各種工藝要求的透徹了解,應以身作則帶領施工人員自覺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規范施工過程,順利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5、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配備專職安全員的人數不得低于全部人員的2%,總人數不到100人時,配備的專職安全員不得少于3人。
6、新錄用的工人,3個月內不得從事采礦、天井掘進、豎井掘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6個月內不得獨立作業。
二、對外承包的方式、范圍的要求
1、各分礦原則上不準使用外委施工單位,但分礦無能力對某項工程進行施工的,必須報請公司,經公司同意后,方能對外承包。
2、各分礦對外承包的工程,要求采用清包方式,杜絕大包形式。
3、各分礦的工程對外承包時,大型設備、主要設備、主要器具,如:1O米以上卷揚、電機車、裝巖機、絞車、礦車、水泵、變電(供電)設備等,原則上由分礦配備。
三、分礦對施工隊的管理
1、分礦必須將外委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并納入企業安全生產統一管理體系。選派責任心強、懂技術、懂業務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外委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嚴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2、安全環保部對外委施工人員要進行強制性的安全教育,未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不可進入作業。人力資源部教培處負責規范安全培訓檔案及文字記錄。
3、各分礦要建立入井準許制度,憑準許證入井作業,嚴禁無入井準許證入井。準確掌握入井人數及工作地點。
4、各分礦設安全組,安全組由分礦和外委施工隊伍派出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組成。安全組負責全礦的安全監督管理、安全檢查、監督安全標準化建設、負責安全確認、車間級安全教育、協調分礦與外委施工隊伍有關安全管理工作事項等。
四、強制外委施工隊伍推行安全標準化
各分礦要強制外委施工隊伍推行安全標準化工作,做到安全管理標準化、安全制度標準化、工程施工標準化、定置管理標準化、生活設施布局標準化。各分礦的新開拓中段,基建工程,必須按安全標準化施工,已形成的中段通過整改要達到安全標準化。安全標準化,要從工程設計、驗收抓起,設計不符合的不能批準,無設計不能施工;重新制定工程驗收辦法。
五、安全風險抵押金的提取與使用
原則上外委施工單位每年向甲方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其標準為:工程額在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的工程,安全生產抵押金不低于6%的工程額提取;超過500萬元的工程,安全風險抵押金在前項基礎上按不低于超過部分的4%累加。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