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風設施是構成通風系統,防止瓦斯事故的基礎設施,全礦職工和所有單位都要必須愛護,確保其完好。故意損壞通風設施,按礦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2.通風科負責按標準對井下所有通風設施進行設計施工,杜絕出現不合格設施,采區通風設施完畢后,移交給生產隊組進行管理,生產過程中如果發生或發現設施損壞,要及時通知通風區進行維修,保證通風系統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3.任何人不得將一組風門同時打開,否則按嚴重“三違”論處。運輸設備或物料經過風門時,必須小心謹慎,不得損壞風門。當設備或物料的長度或寬度超出風門規格時,必須事先與通風科取得聯系,通風科指派專人在現場配合工作,不得強行通過風門,以免造成損壞及其它不良后果。
4.通風科負責每月對全礦風道全面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向有關領導匯報,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對于損壞嚴重的風道,通風科要及時匯報有關領導和部門,進行處理。
5.風道的工業衛生按礦劃定的責任范圍,分片進行管理,按規定周期進行清掃、沖洗。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