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執行廠(礦)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嚴格按照主扇風機操作規程實施操作,對違規、違章操作引發的事故負責。
二、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記錄。
三、班前、班后及風機運行過程中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當電壓與標準電壓差值在+10%和-5%時,不準起動風機,并通知當班班組長。
五、主扇風機運行期,機器發出異常響聲,軸承部位溫度超過60℃時,立即停車,查明原因。
六、值班時,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做到不串崗、不離崗、不脫崗、不睡覺。
七、定期向領導匯報主扇風機運行及維修保養狀況,做好機器運轉記錄。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