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關于設備制造、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程和規定,做好主管業務范圍的安全工作,負責制定和修改各類設備設施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2)負責設備設施、管網及工業建筑物、構筑物的管理,及時掌握運行狀態,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3)負責組織對特種設備,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安全裝置、計量裝置進行定期檢查、小燕和送檢工作,協助辦理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
(4)在制定或審定有關設備制造、更新改造方案和編制設備檢修計劃時,應有相應安全措施內容,并確保實施。
(5)參與安全大檢查和組織本專業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有關問題要有計劃地及時解決,按期完成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項目。
(6)在簽訂設備施工合同時,要對承包施工的單位進行安全資質認定,并訂立施工安全協議。
(7)負責生產設備事故的管理和參與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
機巷皮帶機的使用與管理規定
運輸機、轉載機、破碎機的使用管理及…
開口閃點測定器維修、保養規定
辛烷值機日常維護保養制度
銑床操作安全規則
刨床操作安全規則
鉆、鏜床操作安全規則
車床操作安全規則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安全設施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車間機修工崗位職責
工廠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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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