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對局部通風機的看管,嚴禁或制止任何人隨意開、停局部通風機。
2、局部通風機因故障停止運轉時,負責通知人員撤出工作地點,并盡快找機電工修理,且要做好故障原因及停風時間等有關情況記錄。
3、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并且經瓦斯檢查員同意后,方可親自啟動局部通風機。
4、負責人應參與并協助通風部門(人員)排放瓦斯,接設風筒等工作。
5、專職看管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離開局部通風機20m以外。
6、負責將本班局部通風機情況,向下一個班次管理人員交接清楚。
負責人:
機巷皮帶機的使用與管理規定
運輸機、轉載機、破碎機的使用管理及…
開口閃點測定器維修、保養規定
辛烷值機日常維護保養制度
銑床操作安全規則
刨床操作安全規則
鉆、鏜床操作安全規則
車床操作安全規則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安全設施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車間機修工崗位職責
工廠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管理制度
配件管理制度
設備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