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備要求
(1)帶鋸避導軌的各方面應用堅固的防護設備隔離;
(2)為避免帶鋸斷裂傷人。應合理選用鋸條和鋸輪,帶鋸的制動裝置與起動設備應聯鎖;
(3)為防止鋸齒傷人,帶鋸上行用固定防護罩隔絕,下行用活動防護罩;
(4)車架上傳動軸、車軸和車輪應裝配牢固,轉動靈活,不松脫;
(5)制動裝置應安裝牢固,制動可靠;
(6)帶鋸機必須保護接(零),并有明顯標志;
(7)鋸輪罩應全封存閉,安裝牢靠,罩門開啟靈活;
(8)鋸條防護罩應罩住鋸條的非工作部位,并能上下調整,工作時不位移;
(9)禁止用接頭連接不牢或張度不合要求的帶鋸條,接頭數超過3個且每段長度小于總長度1/4的鋸條不宜使用;
(10)裂紋長度超過鋸條寬度的15%的禁止使用;
2、操作要求
(1)鋸輪未達到正常轉速前,不得進料鋸割,操作時進給速度不可太快,用力不得過猛。
(2)機床工作時,突然發生斷裂、掉掉條時,必須立即停機,待鋸齒安全停止后,方可打開鋸齒罩及鋸條防護罩,更換鋸條。
(3)鋸割圓柱體工件時,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多人操作、協調動作、一人指揮。
(5)向跑車上裝木料時,掛鉤退后,再用反桿或大牙將木料拋到車上,緊掛物。
(6)電鋸開動或停車時,開關手柄需用鎖定銷栓住,防止自動關閉,鋸條涂油時,要站立側面,刷把長度不小于1M,鋸末要用工具及時清除。
(7)鋸條和工作物接觸后,不許再搖擺工件,工件將要拘謹完時,宜用木棒推進,不要用手推。
機巷皮帶機的使用與管理規定
運輸機、轉載機、破碎機的使用管理及…
開口閃點測定器維修、保養規定
辛烷值機日常維護保養制度
銑床操作安全規則
刨床操作安全規則
鉆、鏜床操作安全規則
車床操作安全規則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安全設施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車間機修工崗位職責
工廠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管理制度
配件管理制度
設備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