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內容
對各縣市區糧食局2008年目標考核滿分200分,具體考核內容和分值詳見《2008年度全省糧食工作目標任務及考核細則》。
二、考核辦法
對各縣市區2008年度糧食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辦法,比照省局《關于實施全省糧食工作目標考核的意見》(皖糧人[2002]58號)規定的方法、程序進行。先由各縣市區對照市局下達的年度工作目標任務,逐項進行自查,于次年元月20日前報送目標考核自測表和自查報告,市局有關科室依據上述考核評分細則,對各縣市區糧食局報送的自查報告及各項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逐項進行復核、評分,由考核辦匯總后提交局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考核等次。
對政風考評位居前2名的縣市區,在考核中加1至2分(其中第1名加2分,第2名加1分),對發生在全國、全省、全市造成惡劣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特大安全事故以及政風考評后2名的縣市區,予以“一票否決”,取消優秀單位考評資格。
三、表彰獎勵
對得分排名前2名的縣市區糧食局,確定為全市目標考核優秀單位,市局予以通報表彰。對得分排名后2名的,通過適當的方式予以反饋、通報。
食品廠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衛生管理制度
小學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衛生防疫管理制度牌
村飲水安全運行管護制度
食品索證票制度
肯定列表制度
食品經營者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制度
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