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采購原輔材料時,應向供應商了解采購物品的生產工藝、衛生質量狀況,避免來自空氣、土壤、水、飼料、肥料中的農藥或者其它有害物質的污染;必要時,對產品生產商的生產場地和倉庫進行審查;所有產品在初次采購前必須向供應商索取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和相關證明文件,并要求供應商提供的每批產品應附帶產品檢驗報告;
⒉ 物資訂貨,必須按擇優、價廉的原則和合理協作關系,選定供貨單位,并簽訂供貨合同;
⒊ 各項采購工作,必須在總經理的指導和同意下,按材料采購計劃,由有關部門按先后慢急安排采購;
⒋ 倉庫保管應及時上報各物料存量給總經理,由總經理安排采購計劃;
⒌ 訂貨合同中,應對物資名稱、型號規格、計量單位、質量要求、結算方式等提出明確要求,有特殊要求的應在合同中加注說明;合同簽訂時,要認真審核,防止錯訂、漏訂、重訂,確保采購順利進行;
⒍ 各項訂貨執行中,如發現與合同內容不符時,應禁止使用,拒收,并及時與供應商聯系,解決處理;
⒎ 建立物資采購臺賬,物資分類登記入臺賬,以便參考歷次的單價,也便于登記合同交貨情況,做到有據可查;
⒏ 對積壓的物資,經總經理同意后方可進行處理;
⒐ 所有原輔材料入廠后必須在第一時間送品質部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倉庫,辦理進倉手續;
⒑ 所有未經檢驗驗收或檢驗驗收不合格的原輔材料不準進入倉庫。
食品廠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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