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發生影響水質的突發性公共事件時,學校應按規定程序及時報告,并立即停止供水,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相關處置工作。待問題排除,檢測飲用水設備出水水質達標后方可恢復供水。
2.水質檢驗結果中如有水質指標不達標時,學校應立即停止供水,并立即重復檢驗。重復檢驗結果連續超標時,應聯系飲用水設備服務商查明原因。待問題排除,水質檢驗達標后方可恢復供水。
3.學校飲用水設備停止供水期間,學校應通過其他途徑切實保障師生充足的衛生安全的飲用水。
食品廠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衛生管理制度
小學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衛生防疫管理制度牌
村飲水安全運行管護制度
食品索證票制度
肯定列表制度
食品經營者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制度
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