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人負責,持 有效的《上海市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作業證》上崗。
2、嚴禁煙火入庫。庫門口應設置醒目的“禁止煙火”警告標志。庫區周圍10米范圍內禁止明火作業。
3、庫房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夏季有隔熱降溫措施。
4、各類油漆的溶劑、稀釋劑應分開存放,數量較大的應分設專間存放。庫房內不得進行調漆、分裝作業。
5、庫房照明燈具應有防爆裝置,不得拉接臨時線路。
6、油漆、稀釋劑容器應完好無損,加蓋封閉。
7、庫房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保持庫內外整潔和出入道路暢通。
8、配備2只合成泡沫或干粉或1211或二氧化碳滅火器。
防火安全責任人:
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
濾清器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資料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設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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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九小場所界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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