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二、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并應當組織新上崗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對消防安全重點場所的工作人員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該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
三、消防應急預案應至少每年組織進行一次演練。
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
濾清器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資料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設施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人員培訓教育制度
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
小學滅火和疏散應急預案
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規定
消防安全九小場所界定標準
動火審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