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貫徹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消防保衛的法規、規定,協助領導做好消防保衛工作。
2. 制定年、季消防保衛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 審批,提出具體建議并監督實施。
3. 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考核。
4. 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對火災隱患進行解決。
5. 負責調查火災事故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6. 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 負責對施工保衛現場的保衛,對新招收人員需進行暫住證等資格審查,并將情況及時通知安全管理部門。
項目經理: 責任人: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
濾清器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資料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設施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人員培訓教育制度
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
小學滅火和疏散應急預案
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規定
消防安全九小場所界定標準
動火審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