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堂:
1、食堂內必須配備十公升泡沫滅火機不少于2只。
2、食堂必須與施工場所、防火場所、職工宿舍等間距不少于十五米。
3、食堂內柴火,不得堆放過多或過高。
4、食堂內應張掛防火制度及日夜值班巡邏人員。
5、食堂負責人必須每天對食堂內防火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并上報防火領導小組。
二、木工棚:
1、木工棚內必須張掛防火制度、禁煙牌。
2、木工棚內每30平方米備置十公升滅不火少于2只。
3、木工棚內必須保持整潔,及時清理廢料、木屑等雜物。
4、木工班長必須每天檢查落手清及有無職工在木工棚內吸煙或動用明火,對違章職工每發現一次罰款10-50元。
三、氧氣、乙炔:
1、對使用氧氣、乙炔,應有嚴格審查手續。
2、作業時應有監護人。
3、發現違章情況,對違章人進行每次10-50元的罰款。
4、氧氣瓶與乙炔瓶放置間距不得少于5米。
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
濾清器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資料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設施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人員培訓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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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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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九小場所界定標準
動火審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