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上級領導及部門查出程控交換機、井下通訊電纜、接線盒一處不完好,罰分管區長10元,罰班長20元。
2、被上級領導及部門查出設備和工作地點的衛生不合格,除承擔所有扣罰外,工區罰班組10元。
3、在礦及工區組織的考試不合格者罰10元。
4、工作中不遵守規定,被礦及有關部門抓“三違”者,除按礦規定處罰外,工區再罰10元。
5、不經過培訓及不具備基礎知識者不得上崗操作,否則下崗重新學習。考核合格取得資格證后再安排上崗。
6、按時參加工區的班前會,接受安全教育,遵守會場秩序,班前會遲到者,一次罰5元。
7、不遵守會場秩序者,一次罰10元。
8、不服從分配影響工作者,停止組員工作,寫出檢查,認識錯誤后方可重新工作。
9、按集團公司、礦及工區有關的檔、規章制度規定的時間路線對程控交換機、通訊電纜、接線盒進行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后能就地處理好的就處理好,不能處理的向班長回報,班長視情況進行處理。若檢查部位在24小時內出現故障,罰檢查人10元。
10、及時處理出現的故障,保證通訊線路暢通。在接到通知后,必須在16小時內修復,出現一次維修不及時而影響生產的罰10元。
11、對生產重要的電話,應隨時進行處理,出現一次維修不及時而影響生產的罰班長10元。
12、及時修改通訊圖中的錯誤,使其能指揮生產。若通訊圖與現場不符,不能指導指揮生產,罰10元。
13、在上、下井及去工作現場期間,嚴禁爬、登、跳,嚴禁走封閉巷道。若被上級領導及有關部門查出“三違”現象,除按礦規定的處罰執行外,工區再罰責任人10元。
14、杜絕失爆現象,若被科室及領導查出,罰班長10元。
作好備品備件的準備及管理工作。若因備件影響生產,無計劃時罰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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