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定
1、本制度適用于變電站內所有一、二次設備。
2、變電站內設備除應按有關規程由專業人員根據周期進行試驗外,運行人員還應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對有關設備進行定期的測試和試驗,以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3、對于處在備用狀態的設備,各單位應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定期投入備用設備,進行輪換運行,保證備用設備處在完好狀態。
4、各單位應根據本制度的要求,并結合實際情況,將有關內容列入變電站的工作年歷史,并建立相應的記錄。
二、設備定期試驗記錄
有人值班變電站應每日對變電站內中央信號系統進行測試,測試內容包括預告、事故、音響及光字牌。
1、蓄電池定期測試規定:
1.1、鉛酸蓄電池每月普測一次單體蓄電池的電壓、比重,每周測一次代表電池的電壓、比重。
1.2、每次測完電池應審查測試結果并記入《運行日志》。
2、變電站事故照明系統每月檢查一次。
3、35kV氧化鋅避雷器,每年第一季度應由專業人員進行一次試驗,以確認避雷器是否完好。運行人員在雷雨季節期間(6~9月),每半個月測試一次避雷器的電導電流,其他季節每月測試一次避雷器的電導電流。
4、取暖電熱設備應在11月15日投入,3月15日退出。
5、運行人員每半年應對防誤閉鎖裝置的閉鎖關系、編碼等正確性進行一次全面的核對,并檢查鎖具是否卡澀。
6、變電站內長期不調壓或有一部分分接頭位置長期不用的有載分接開關,有停電機會時,應在最高和最低分接頭間操作幾個循環,試驗后將分頭調整到原運行位置。
7、變電站內的備用所用變(一次不帶電)每年進行一次啟動試驗,試驗操作方法列入現場運行規程;長期不運行的站用變每年應帶電運行一段時間。
三、設備定期輪換制度
1、備用變壓器與運行變壓器應半年輪換運行一次。
2、35KV電源線路應一月輪換運行一次。
?
手工工具的安全技術規則
電動工具操作的安全規則
低壓(380V/220V)帶電工作安全操作…
檢修電力電纜安全操作規則
內、外線路安裝及維修安全操作規則
變、配電安操作規則
施工用電及現場消防管理辦法
配電室、水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廠安全用電規定
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線電纜安裝標準規范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