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1.1 本標準規定了XX發電有限公司工會主席在安全工作中應負的責任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1.2 本標準適用于XX發電有限公司工會主席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2002.06.29
《中國XX集團公司系統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辦法》XX集團制(2005)41號
《中國XX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XX集團制(2010)17號
《電力企業各級領導人員安全生產職責規定》電安生「1996」64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7號)1992.04.03
《關于調整公司領導、總經理助理及副總師分工的通知》XXXXXX〔2011〕10號
3 安全工作應負的責任與要求
3.1 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對工會的安全工作負有領導責任。
3.2 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對本公司勞動保護的群眾監督工作全面負責。
3.3 依法組織職工對建設項目中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進行監督,并提出意見。
3.4 按照《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暫行條例》、《基層(車間)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工作條例》和《工會小組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工作條例》,負責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勞動保護監督體系,開展群眾監督工作。督促檢查有損職工健康的噪聲、粉塵等作業環境的治理整頓工作。
3.5 每年定期組織勞動保護監督檢查人員或職工代表,對本公司各級行政領導人員、管理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安全與衛生的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的情況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送達行政負責人和有關部門,提出解決或糾正的意見、建議,限期整改。
3.6 參與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的制訂、重大措施的決策和“兩措”計劃的審定。
3.7 參加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經常深入生產、施工現場,了解安全生產情況。發現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要求糾正;發現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或者發現事故隱患時,提出解決的建議;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向行政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場所。每月至少參加一次班組安全活動。
3.8 組織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進行預防性健康檢查和療養,定期安排職工休養,關心和做好女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3.9 依法參加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并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事故調查處理有異議時,及時向上級工會報告。協助行政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對本公司所發生的事故負相應的領導責任。
3.10 組織工會系統,大力宣傳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及電力行業的安全規章制度,會同行政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競賽和安全教育活動,開展職工合理化建議活動。
3.11 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工會活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4 檢查與考核
4.1 本標準由中國XX集團公司的主管領導、XXXX電力股份有限公司、XX發電有限公司總經理進行檢查與考核。
4.2 本標準與《XX發電有限公司經濟責任制》、《XX發電有限公司工作標準》、《XX發電有限公司安全工作獎懲標準》一并考核。
5 附加說明
XX
手工工具的安全技術規則
電動工具操作的安全規則
低壓(380V/220V)帶電工作安全操作…
檢修電力電纜安全操作規則
內、外線路安裝及維修安全操作規則
變、配電安操作規則
施工用電及現場消防管理辦法
配電室、水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廠安全用電規定
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線電纜安裝標準規范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