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教育必須包含用電知識的教育。
2、未經過專門培訓、未領到操作證、上崗證的電工(包括各類主要用電人員)不準上崗作業。
3、專業電工必須兩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復試;用電人員變更作業項目必須進行換崗用電安全教育。
4、采用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前,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知識、技能及注意事項的教育培訓。
5、工區必須堅持每班前和班后進行班會、即班前交底、班后總結。
6、指揮部各工區每年將對電工及主要用電人員進行一次教育培訓,不合格者停止上崗作業。
7、所有教育、培訓、交底的資料,將按項目或類別分類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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