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個職工應對本人所擔任的工作及本崗位管轄的設備和現場的生產、防火、保衛等安全負直接責任。
2. 每個職工應自覺遵守,認真貫徹執行與安全有關的各種規章制度,在一切工作中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 及時反映和按規程規定處理一切危及人身和設備系統安全的情況。
4. 及時制止任何人的違章行為。
5. 有權拒絕接受和執行有明顯可能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重大損壞的違章指揮。
6. 對上級單位或領導人員的決定和命令有異議時,有權提出意見。但上級領導堅持時仍應執行,在執行后可越級反映。
7. 積極參加安全大檢查和安全日活動。
8. 積極參加技術革新、科學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議,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9. 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10. 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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