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協助班長負責班內全面工作,是本班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二) 協助班長搞好班組各項工作在班長離崗時行使班長職責。
(三) 協助班長 ,領導和組織全班人員對本班所轄設備(電廠內各種水系統管線,加壓泵站水泵以及潛水泵,各個檢修井內的閥門等)進行大小修、技術改造及日常維護工作。
(四) 堅持定期維護和巡回檢查制度,發現設備缺陷及時處理。
(五)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和安全工作規程,做好安全措施的制定、布置、落實和檢查工作,定期開展安全活動,貫徹“四不放過”原則,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六) 嚴格質量管理,執行檢修工藝規程及質量標準,堅持分級驗收制度,搞好檢修設備的評級及驗收工作。
(七)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協助班長搞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票的執行情況。
(八) 協助班長制定并組織實施培訓計劃,搞好本班技術培訓工作,組織好技術學習,技術問答定期考核,檢查并做好記錄。
(九)協助班長抓好技術培訓工作,提高全班人員的檢修技術水平,增強分析、處理事故的能力。
(十) 組織編制工作計劃、材料及備品配件計劃。
(十一)組織編制本專業設備的大小修計劃、材料預算、工時定額、工藝流程、施工方法質量標準及組織措施和安全措施。
(十二)因下列原因引發的事故應承擔相應管理責任:如違反安全職責;貫徹上級本專業的規程、標準、反措或本廠的反事故措施不落實;本班組執行現場規程、安規和廠頒的安全生產制度執行不力,或管理不善,出現違章違制;檢修漏項或檢修工藝不良,設備驗收把關不嚴;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違章作業;管轄范圍或設備安全設施不完備,不具備投運的設備投入運行;工作票、施工安全措施票或特殊的安全技術組織措施未按規定認真執行;防范措施不落實,事故重復發生;安全工器具未作檢查或保管不當,以致損壞等。本班組發生下列事故應承擔管理責任并按規定受相應處分:發生人員責任、人身輕傷、重傷、火災、環保污染事故,以及人身死亡事故、重特大設備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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