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行電氣工作時,必須穿工作服,戴安全帽。隨身配帶驗電筆。倒閘操作時應戴絕緣手套。
二、任何電氣設備在未查明無電以前,一律視為有電,一般不允許帶電作業。
三、具有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必須按有關安全規定執行方可進行正常工作
四、電氣設備除電氣專業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準拆動、安裝和維修。
五、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金屬容器內使用電壓應采用12伏。
六、裝設臨時用電線路時,必須按“一機一閘一保”制安全規定執行。
七、電氣設備與線路進行工作及其倒閘操作,必須嚴格執行《電氣安全操作規程》。
八、電氣設備各種保護繼電器,避雷器等,安全附件必須齊全靈活好用,符合有關規定。
九、變電所和配電間應根據需要配備合格的驗電器、絕緣手套、絕緣鞋、接地線、警告牌和臨時遮欄等安全用具。
十、變電所和配電間應根據需要配備有足夠的滅火器材,如:二氧化碳滅火器,干粉滅火器等。
十一、電氣工作人員必須按期進行安全考試,并將考試成績記錄在案,因故間斷電氣工作三個月以上者,必須重新學習《電氣安全操作規程》,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恢復工作。
十二、進行電氣工作前(包括進行電氣工作的任何工作:倒閘操作、設備檢修、維護保養、巡回檢查等),工作人員必須清楚帶電部位和安全注意事項。
十三、嚴禁無任何安全措施和工作票進行電氣設備上的任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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