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安全員是分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助手,在直接責任人的領導下工作。負責對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和對分公司各崗位、設備的安全操作、安全運行的監督指導。
2.根據分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和有關規定,定期向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提報括針對公司安全生產狀況制訂的防范措施、隱患整改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經費開支等在內的安全生產書面工作意見。
3.參與制訂防止人員傷亡、火災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公司危險崗位、危險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督促實施。
4.經常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處理事故隱患和重大安全問題,并以書面形式及時將處理情況上報,一旦發生事故,負責組織現場搶救,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工作。并制訂防范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5.協助有關部門對公司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培訓和教育工作。
6.按照國家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按時將分公司安全情況向供電部及齊林作出書面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