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值班人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必須在機房進行,按時交接班,在交接班時應交接以下內容:①傳達執行領導指示事項;②設備運行情況;③安全、正確的設備運行記錄;④材料、工具、配件有無增減;⑤防火器材有無增減;⑥其它不正常現象。
2、交班人在下班前應打掃衛生,整理好工具、材料等。
3、接班人接班時,要對所操作設備的各主要部位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要向交班人了解情況并及時處理好,如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匯報相關領導。
4、接班人對室內衛生、工具、記錄本等要做好認真檢查和驗收。
5、接班人如不能按時接班時,交班人不得擅自離崗,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6、交、接雙方同意交接后,在交接班記錄上填寫交接結果并進行交接簽字,方可上崗和離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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