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學習并自覺執行安全施工的有關規定、規程和措施,不違章作業。
2.正確使用、維護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進行檢查。
3.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專業使用的機械、設備及工器具。
4.施工項目開工前,認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書上簽字。
5.作業前檢查工作場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確保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下班前及時清理整頓現場。
6.施工中發現不安全問題應妥善處理或向上級報告,愛護安全設施,不亂拆亂動。
7.認真參加安全活動,積極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議。幫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識和操作水平。
8.對無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經安全交底的施工項目,有權拒絕施工并可越級上告。
有權制止他人違章;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9.尊重和支持安全監察人員的工作,服從安全監察人員的監督與指導。
10.發生人身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報告;調查事故時必須如實反映情況;分析事故時應積極提出改進意見和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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