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委主任、工會主席對本系統勞動安全衛生群眾監督工作負責全面責任。
2、負責建立、健全工會勞動安全衛生監督體系,按照《勞動法》、《企業法》、《工會法》和中國水利電力工會《關于電力系統工會勞動安全衛生工作的規定》等國家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組織和代表職工對電力企事業單位的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實施群眾監督。
3、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勞動安全衛生工會監督組織或職工代表,對本系統各級行政領導人員、管理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的情況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送達行政負責人和有關部門,提出解決或糾正的意見、建議,限期整改。
4、參加全公司性的安全會議及重大安全活動;按照國家和上級的有關規定,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組織工會系統,大力宣傳國家關于勞動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規和電力行業的安全規程制度;會同行政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競賽;圍繞安全生產組織職工開展合理化建議活動,表彰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6、把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列入職工代表大會的議題進行審議。
手工工具的安全技術規則
電動工具操作的安全規則
低壓(380V/220V)帶電工作安全操作…
檢修電力電纜安全操作規則
內、外線路安裝及維修安全操作規則
變、配電安操作規則
施工用電及現場消防管理辦法
配電室、水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廠安全用電規定
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線電纜安裝標準規范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