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招收的合同工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安全教育詳見“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的有關規定。
2、合同工一樣參加項目部、隊、班組織的安全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中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3、作業隊應選派責任心強、懂技術的帶工人員對合同工進行施工管理,合同工作業必須有職工帶工。不能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合同工必須聽從帶工人員的指揮、指導。
4、帶工人員應對合同工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負責。
5、合同工不按要求作業、不聽從指揮、違章蠻干,造成的事故和經濟損失的,同職工一樣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6、各隊應及時對合同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與安全檢查。
7、各隊要保障合同工的合法權益,做好他們的勞動保護工作,確保他們的人身不受傷害。合同工在施工中發生傷亡事故,要按規定程序逐級上報有關部門,及時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公司安全標識牌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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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制度
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獎罰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崗位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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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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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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