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織編制或審查基建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使其符合消防和職業衛生要求。
(2)在簽訂基建施工合同時,要對承包施工的單位進行安全資質認定,并簽訂施工安全協議。
(3)組織對外來臨時施工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和施工前安全交底,以確保外來臨時施工人員明確本廠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管理制度。
(4)負責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監督施工人員遵守國家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和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按建設項目安全衛生設施“三同時”的規定,保證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竣工驗收和投產使用。
(6)組織或參加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各類事故的調查和分析。
公司安全標識牌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
三違行為管理制度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制度
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獎罰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崗位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生產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