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企業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加班、加點、超時工作。
(2)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考察、考核管理人員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安全工作業績情況,并以此作為管理人員選拔、聘用、獎懲依據。
(3)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做好安全管理人員考察配備工作,保證安全管理工作正常開展。
(4)按規定參加有關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分析和工傷鑒定,按照管理權限,提出對有關責任者處理意見。
(5)對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行政處分的管理人員,應及時將處分決定存入個人檔案。
(6)參加統一組織的安全檢查活動,組織對各單位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人員崗位值班制度情況檢查。
(7)在研究、擬定、執行工資政策、獎懲制度和效績考核方案時,把安全工作列為主要內容。
(8)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組織企業員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提高員工安全操作水平。
(9)按照《勞動法》及相關規定,根據職業禁忌癥要求,做好員工招收和職工調配工作。
(10)在辦理臨時用工協議書時應有安全方面條款,并會同有關部門嚴格執行。
公司安全標識牌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
三違行為管理制度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制度
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獎罰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崗位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生產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