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按照其他往來款項清算手續制度,負責對購銷業務以外的暫收、暫付、應收、應付、備用金等款項的管理,建立必要的清算手續,及時核算。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和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應查明原因,按照規定申報批準后處理。
第二條 負責其他往來款項明細核算,對購銷業務以外的各種往來業務款項,要按單位和個人分戶設置明細賬,逐筆登記;并經常核對余額,定期抄列清算,向主管領導匯報。
第三條 對預借的差旅費、備用金等,要督促部門或個人及時辦理報銷手續,不得拖欠。并在報銷時依據有關規定嚴格審查標準,杜絕超標準報銷。
公司安全標識牌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
三違行為管理制度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制度
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獎罰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崗位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生產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