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總工會最近指出“目前在一些企業尤其是非公有制企業中,企業不與進城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隨意克扣拖欠職工工資,職工超時超強度勞動、生產生活條件惡劣,職業危害嚴重、惡性工傷事故頻繁發生,職工基本的社會保障普遍缺乏、甚至人身權利受到侵犯等問題,仍然十分突出。進城務工人員絕大部分集中在勞動密集性企業,從事苦臟累險工作,其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維護,不僅不利于調動他們的積極性,甚至還會產生嚴重的社會政治問題。”
農村人口和農業剩余勞動力向城鎮和非農產業轉移,是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必然趨勢。每年數百萬計的初中生和普通高中生畢業后,有相當一部分未經任何職業教育和培訓,便直接走上了工作崗位。他們常常是跟著師傅邊干邊學,缺乏系統的教育培訓;其整體素質不高,安全意識不強。據不完全統計,這些人員占新增勞動力總數的30%,且在今后的若干年里,都會以不低于這個數字的速度重復著上述情況;因而,安全工作的艱巨性和復雜性將會長期存在,這一存在不是企業單方面所能消除的。請看--
進城務工途徑太亂,為安全健康埋下隱患 進城務工途徑大致有二:一是自發輸入,二是短暫(季節性)輸入。二者的共同點是:就業崗位、個人收入和住所皆不固定,缺乏持續性和穩定性。 進城務工人員大多以零培訓為主,加之原有的文化程度偏低,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較差;務工人員的管理一般都是雇主的自主行為,社會監督和管理薄弱;務工人員的分散性、個體性、流動性等特點,決定其除了自我保護外,很難獲得有效的社會保障和必須的相應服務;務工人員就業以苦險行業為主,其勞動因身份受到歧視而同工不同酬,甚至出現吃苦受累還拿不到錢的現象,進而引發不健康心態。諸如此類,為安全生產埋下了隱患。 1. 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對務工人員權益重視不夠 一些鄉鎮和私營的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基本的安全生產條件,為了最大限度地追求經濟利益,見利忘義,要錢不要務工人員的命;還有一些國有生產經營單位,因資金困難,沒有安全投入或投入嚴重不足,欠賬太多,技術裝備落后,致使生產經營存在嚴重隱患,而且還把這些危險崗位提供給務工人員。 不少生產經營單位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的專業技術人員缺乏,或不在許可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因而不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簽訂合同只是單方面強調單位的利益,忽視勞動者的權益,尤其是在合同中不列務工人員發生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條款。作業場所勞動保護設施不齊全或不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設置,作業人員沒有配備個人防護器具或配備不全,一旦發生意外,作業人員非死即傷。這也是人身傷亡事故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 2. 進城務工人員自我保護意識較差,依法維權意識淡薄 進城務工人員,農忙時回鄉耕種是農民,農閑時進城打工是工人。上崗前,未經任何嚴格培訓,無從業許可證書,無安全生產知識,自我保護意識差,致使人身傷亡事故頻繁發生。另有部分進城務工人員認為,自己能找到活就不錯了,在工作中不能與用人單位多談勞動過程中安全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或不知道如何與用人單位交涉。一旦出現事故,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有的只好自認倒霉;有的只要用人單位多少給一點補償就心滿意足;還有的受與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等謊言的欺騙,而不知道構成事實勞動關系也可通過仲裁、訴訟渠道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從根上搞好務工人員的安全管理 1.產業化經營 產業化經營,指以市場為導向,用社會化、集團化理念和方式把農村和農業剩余勞動力組織起來,建立“信息-培訓-輸出-基地-管理-信譽-效益”一條龍的經營體制,徹底改變分散、自發的輸出方式。其運作方式是準確捕捉勞務信息,掌握勞工的技術特點和務工經歷,有針對性地進行培訓和有組織地輸出,立足服務基地,形成區域規模,切實加強全程式跟蹤管理。 2.社會化管理 社會化管理是指進城務工人員的流動要在專門機構或街道社區進行登記管理,其各項公共和私人服務由社會相關部門提供,進城務工人員與用人單位僅保持單純的勞動合同關系,并在合同期滿為勞工提供資歷證明。進城務工人員迫切需要的管理和服務,應由政府指定的專門機構提供,社會專門機構提供的服務會更專業、更有效率。 3. 基地化發展 基地化發展,就是建設輸出輸入兩大基地,通過點對點的密切聯系,實現穩定、安全、集中和大規模的勞務人員輸出,可以有效地降低輸出和輸入的風險和成本。目前農村勞動力資源的豐富和城市經濟的飛速發展,構成了兩旺的供求關系;因此,要充分發揮勞動力資源豐富的優勢,加強基地建設,為勞務輸出提供政策、信息、培訓、管理、維權等綜合性服務。 4. 市場化運作 務工市場化,主要是指進城務工人員應實行公平交易、公平競爭,自由流動、自主擇業、有償服務、 社會保障。進城務工市場化是保障進城務工人員得到合理配置、有效利用、提高效益、保證公平的基礎。而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社會保障體系和各類限制、歧視務工人員流動的政策規定等,影響了務工人員的規模及穩定性。這就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按市場組織、引導、規范勞務輸出,大力推進工商、稅收、社保、信貸、戶籍管理方面的改革。落實進城務工人員的國民待遇,創造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用工同酬、公平競爭的環境。 5. “定單式”培訓 “定單式”培訓,就是以各縣市勞動就業中心及各鄉鎮企業職業技術學校為依托,強化職業技術培訓。 通過駐各地勞務輸出聯絡點提供的信息,對國內外勞務市場用工趨勢進行綜合分析,依據市場需求,簽訂“定單式”勞務輸出合同,實施定向培訓。 6. 加強行政監督 加強行政監督,是指各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區域內的用人單位進行摸底排查,逐一建立檔案,掌握 其資金、技術、人員、設備、資源等方面的情況,對不具備條件的要及時予以取締,對不按資質等級許可范圍經營的要給以嚴厲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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