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目前有文件規定為中級職稱,能否明確到一定的時限怎么樣的流程晉升高級職稱呢?
您好!感謝您對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的關注!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安監總人事〔2017〕118號)第十五條,以及《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應急〔2019〕8號)第三十三條規定,注冊安全工程師各級別與工程系列安全工程專業職稱相對應,不再組織工程系列安全工程專業職稱評審。高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評辦法出臺前,工程系列安全工程專業高級職稱評審仍然按現行制度執行。專業技術人員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即視其具備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職業資格與職稱銜接有關政策,建議咨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