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咨詢一下,企業單位編制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包含了防汛專項預案、地震專項應急預案、食品安全專項應急預案、防恐防暴專項應急預案、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和生產安全事故現場處置方案,還需要再單獨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嗎?感謝回復,謝謝!
你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部令第2號)第十二條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與相關預案保持銜接,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第十三條至第十七條進行了具體說明。你單位可結合地方有關規定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