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微信 網站公眾號
請問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注冊安全工程師可以為同一人擔任嗎?
您好!感謝您對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的關注!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安監總人事〔2017〕118號)第十四條規定,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的人員,表明其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可視為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關于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與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監管有關規定的銜接,建議咨詢省級應急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