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生產經營單位在編制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時,應急響應部分,應急預案的應該由誰啟動和結束?
已電話溝通解答。您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單位應急預案側重明確應急響應責任人、風險隱患監測、主要任務、信息報告、預警和應急響應、應急處置措施、人員疏散轉移、應急資源調用等內容。”應急管理部規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十三條明確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響應等內容;第十四條明確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你單位應根據上述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在預案中明確指揮機構及相關人員各自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