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中“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因地區經濟體量小,賓館、娛樂場所等均為個體經營戶,無法人,規模極小,請問是否需要制定必須專家評審的應急預案?還是自行制定簡要的應急預案?還需備案么
已電話溝通解答。您好!根據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修正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第二十一條明確說明了哪些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需要組織評審或者根據需要進行論證。第二十六條對不同類型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備案工作進行了具體規定。 你單位應結合單位實際和地方有關規定要求,開展應急預案編制,預案評審或者論證,并按規定進行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