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建筑施工專業是否可代替交通運輸部和建設部的安全管理合格證,如若不能,感覺這個建筑施工類的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就沒啥大用。是否有計劃建筑施工類的將來與交通運輸部和建設部的安全管理合格證等同效力。
您好!感謝您對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的關注! 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安監總人事〔2017〕118號)第十四條規定,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的人員,表明其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可視為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關于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與各行業安全監管有關規定的銜接,建議咨詢省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