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近期我們本地民間救援隊不少,但是經過正規培訓持證上崗的幾乎沒有,想著不能自救怎能互救這一原則,請問一下,咱們國家應急管理是否對這一現象做出下一步的規范工作計劃?
社會應急力量具有公益性、志愿性和自發性,其開展的救援行動本質上屬于志愿服務行為,目前暫無相關法律法規對救援人員具備的技術能力作出強制性要求。鑒于災害救援危險系數較高,應急管理部門原則上要求救援人員需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能和經驗。2022年,應急管理部印發《社會應急力量建設基礎規范》等6項行業推薦性標準,推動社會應急力量規范化發展。另外,部緊急救援促進中心統籌推動應急救援員(五級)國家職業資格技能鑒定工作,不斷加強相關從業人員應對處置突發災害事故的專業技術水平。 下一步,應急管理部門將持續完善相關政策舉措,推動開展分類分級測評工作,對具備一定能力的社會應急力量予以等級認證,規范引導其有序參與搶險救援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