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我想建議和咨詢兩個問題: 1.自2018年注安師分類管理辦法實施以來已經6年有余,依然沒有實行分類注冊如金屬冶煉專業只能注冊金屬冶煉公司,目前注安師考試人數眾多,不實行分類注冊導致了多數考生都報考其他安全,未學習到被注冊公司所需的專業安全技能。請問是否有計劃推進分類注冊,落實政策? 2.消防工程師目前僅能用于維保,并沒有發揮出消防安全管理的功能,請問是否有計劃全面推進重點單位注冊?
您好!感謝您對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的關注! 《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應急〔2019〕8號)已明確規定,注冊安全工程師按照專業類型進行注冊;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安監總人事〔2017〕118號),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應當有相應專業類別的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有關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政策問題,建議咨詢國家消防救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