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其他安全專業《安全生產專業實務》大綱及考試內容為公共科目所學內容,并未真正有新的專業內容增加。民用爆炸物品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中企業應配備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可否是化工安全專業?
已電話溝通解答。 您好!感謝您對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的關注! 《民用爆炸物品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工信廳安全函〔2023〕337 號)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公布,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條第二款,國務院交通運輸、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利、民航等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有關民用爆炸物品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與行業內生產經營單位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相關政策,建議咨詢工業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