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微信 網站公眾號
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已經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企業變更企業名稱、主要負責人、注冊地址或者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及其監控措施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發證機關提出書面變更申請,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請問一、企業法定代表人是否屬于該條款中“主要負責人”范疇? 二、企業營業執照中法定代表人變更后,危化品經營許可證中的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根據以上要求進行變更?
企業主要負責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有關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變更具體問題請咨詢所在地發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