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注安證于2022年4月注冊在外省一家企業,2023年7月離職后回當地工作,和第三方人力資源管理公司簽訂了勞務派遣合同,派遣到當地一家建筑施工企業社保為施工企業辦理,請問本人注安證能否變更注冊到當地。原單位私自偽造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應受到何種處罰?
已電話溝通解答。 您好!感謝您對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的關注! 《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應急〔2019〕8號)第十七條規定,申請注冊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一)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二)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三)受聘于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類崗位或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服務;(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齡不超過70周歲。根據您的描述,當前尚未與建筑施工企業或人力資源管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不符合注冊申請條件。 《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第十二條規定,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中級)。有關用人單位私自偽造職業資格證書的情況,建議聯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