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期內繼續教育了又變更注冊,變更標簽顯示新單位有效期在繼續教育期后,此有效期內是否還要繼續教育變更前剛繼續教育完?
已電話溝通解答。 您好!感謝您對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的關注! 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2007年1月11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1號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13年8月29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3號修正)第二十三條,注冊安全工程師在每個注冊周期內應當參加繼續教育,時間累計不得少于48學時。變更注冊后,繼續教育學時累計計算不變。具體可參考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注冊說明(參考網址: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help/manual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