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廠區內被外來車輛撞死,廠區未配備反光衣,安全帽防護措施,未在車輛經過處畫線樹立警示牌等警示措施。請問該事故是否屬于安全生產事故?是否可以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調查處理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 農業部?質檢總局?民航局關于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統計信息歸口直報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統計〔2016〕70號)規定,道路運輸事故(即公路客運、公交客運、出租客運、網絡約車、旅游客運、租賃、教練、貨運、?;愤\輸、工程救險、校車,包括企業通勤車在內的其他營運性車輛或其他生產經營性車輛等十二類道路運輸車輛在從事相應運輸活動中發生人員傷亡的事故)屬于生產安全事故。如該事故車輛不屬于營運性車輛,且受傷害人員屬該廠正常工作的員工,該事故應屬于車輛傷害類生產安全事故。道路運輸事故或車輛傷害類生產安全事故,根據當地關于該類事故具體調查規定進行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