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第27條規定:單位應當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沒有要求必須是本單位員工。按照https:www.mem.gov.cnhdgzlylyhf202003t20200317351517.shtml的解釋,勞務派遣性質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可以在用工單位從事安全管理工作。那么在上級部門檢查核驗用工單位注安師人數時,勞務派遣性質的注安師是否應該計算統計在內?
已電話溝通解決。 您好!感謝您對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的關注! 注冊在其他單位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可為本單位提供安全生產專業服務,但不屬于本單位配備的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在本單位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屬于本單位配備的注冊安全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