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產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屬于國家規定的高危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具體范圍和實施辦法由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制定。請問應急管理部目前是否出臺有相關實施辦法明確應當購買安責險的生產經營單位范圍? 2、購買安責險是否能作為地方部門核發、延續?;沸袠I行政許可的前置條件? 3、加油站、加氣站是否必須購買安責險?
1.按照《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安監總辦[2017]140號)第六條規定,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漁業生產等屬于國家規定的高危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法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2.不可作為前置條件;3.屬于高危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法投保安責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