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 我司是化工園區的國有平臺建設公司,我司擬在園區內建設一條公共的氫氣輸送管道,管道鋪設在園區公共管廊上,為園區內需要氫氣的企業提供公共服務。該管道總長度為3420米,起始端在園區內一家產氫企業的界區外1米處,末端為各需要氫氣企業界區外1米處。請問,該氫氣輸送管道的建設項目是否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另外該氫氣輸送管道是否為危險化學品長輸管道?
根據《關于大型化工裝置高度危險化工裝置和長輸管道界定標準問題的復函》第三條“《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所稱危險化學品長輸管道,是指穿越廠區外公共區域的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根據《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本規定所稱公共區域是指廠區(包括化工園區、工業園區)以外的區域”,第九條“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的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安全監督管理適用《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因此貴單位擬建管道不屬于危險化學品長輸管道。考慮氫氣危險性具有易燃易爆,容易造成材料氫脆等特點,氫氣管道應按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進行管理。感謝您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關心關注。